第四章-习题-单4
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大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是一个新要约而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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