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习题-多选18
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税务局立案检查
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退回不予处理
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
选项B: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选项C: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