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习题-单62
495.05
1 941.75
485.44
497.51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的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0.5%)×0.5%=100 000/(1+0.5%)×0.5%=497.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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