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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

环球网校·2021-04-27 15:37:49浏览101 收藏20
摘要 2021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报考时间已经确定。报名时间5月8日截止,考试时间为6月5日、6日。环球网校小编给大家带来“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希望给备考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编辑推荐: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

(1)金融机构应当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应当制定本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2)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职部门或者指定牵头部门,明确部门及人员职责,确保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内控制度。

(4)金融机构应当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金融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教育和培训,培训对象应当全面覆盖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基层业务人员。

(5)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事前协调、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机制,确保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有效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性评估其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合度,合理划分金融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以及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等级,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不得向低风险承受等级的金融消费者推荐高风险金融产品。

(7)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时的财产安全,不得非法挪用、占用金融消费者资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8)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相关监管规定披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经营信息、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金融机构推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前,应当开展外部安全评估,并及时向金融消费者准确披露金融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9)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向金融消费者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应当提示金融消费者不得利用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10)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涉及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根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2021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5日、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3月31日9:00至5月8日17:00。还没有报名的考生,可点击链接进入>>2021年银行报名入口。报名成功人员,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缴费截止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以上内容为2021年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查看更多复习资料您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下载更多备考资料哦,小编不断更新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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