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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秘书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0·2010-12-14 18:06:16浏览0 收藏0

  2010年秘书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答:

  二级秘书(满足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7、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级秘书(满足一个条件即可报名)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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